偷盗的直接果报是贫困,如何消除偷盗罪业?
《道德经》中有云:“将欲取之,必先予之”,不予而取,后必偿还。所以要先施再得,方合正道。单从人一生一世看,可能一个人总是骗人、捞取不义之财,却一生富贵,另一个人老老实实工作生活,却一生贫穷;但从永恒不灭的众生神识角度看,一切最终还是要平衡的。
偷盗的死后果报则是成饿鬼。虽然看上去比下地狱要好一点,但也非常痛苦。总是感到肚子很饿,却又没食物吃,即使找到食物,食物到口也会化成火,吃不下去。其实鬼不吃也饿不死,之所以感到饿,总想吃,是往日贪心的业障习气所致。如果偷盗罪过重,甚至严重损害了人,还是要下地狱。偷盗之因是贪,如果贪心过重,可能业感寒冰地狱。纵上所述,受“不偷盗戒”意味着:
如何消除偷盗罪业?
消除偷盗罪业,除了至心忏悔外,主要的对治方法是布施。首先是要把偷盗的财物还给原物主,并求得原谅。如果贪污的是国家人民的财产,我这儿并不强调非得去投案自首。返回财产、投案自首当然是一个方式,但并不是非这个方式不可。第一当然要立刻停止贪污腐败,第二可多做公益事业,多做对国家人民有益的事情。我这可不是鼓励贪污者隐匿罪责逃避法律制裁。因为我这儿讲的是佛门戒律,也就是一种自律,所以当然和宣扬遵纪守法不同。
布施,最有益的当然是向佛门寺庙布施。其次是要向穷苦的、需要的人布施。
布施穷苦的、需要的人,相对而言给人的利益也就越多,回报自然也就越多。注意布施佛门,要含恭敬心布施;布施贫困人,要含着慈悲心、平等心布施。千万不要含着贡高我慢心布施。
其次布施要含着快乐之心布施,不要布施了以后又后悔,反而不美。在这个时代,能布施就已经算可以了,布施的量多量少,一定要看自己乐意,不要勉强。布施的功德主要在于发心大小,而不在于绝对量。也就是说,一个一生积蓄只有一万元的人布施一万元和一生积蓄只有一百万元的人布施一百万元相比可能差不了多少。
据说释佛时代有位很穷的人倾其一生积蓄供了灯油,结果第二天白天熄灯的时候灯怎么都吹不灭,就是因为他发心太大的缘故。
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衣食无忧后,就不要再过多追求世俗贪欲的满足了,而要追求长远的福报,追求自心本就具足的真正快乐。阻止他人偷盗、劝人戒偷盗,亦有消除偷盗罪业的大功德。
不要急着把福报变成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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